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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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美莎克”台风受灾家庭学生专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8

    二审 吕茜 三审 江仿
    摄影

    各二级学院:

    近日,受今年第10号台风“美莎克”影响,我区多地出现大风、持续性强降雨天气,沿海及沿江部分地区发生积水、洪涝等灾害,目前已造成部分房屋倒塌、农田损毁、人员伤亡,部分同学的家庭可能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生活受到影响。

    学校时刻牵挂身处受灾地区的同学,现启动受灾同学排查工作。如果金年会官网学生因本次台风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学生可提出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学校将及时为受灾学生提供帮助,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解决现实困难。

    一、援助对象

    受本次台风影响造成共同生活的亲属伤亡、房屋受损或遭受其他重大财产损失的学生。

    二、援助措施

    1.启动援助热线。为受灾需要援助的学生开通援助热线电话:0773-3696201;

    2.发放特殊困难补助。根据《金年会jinnianhuicom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受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立即对本次台风受灾学生进行摸排,确保及时掌握学生情况。组织受灾学生填写《金年会jinnianhuicom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对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本次台风灾害致困的,及时动态调整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实施全方位援助,确保受灾家庭学生安心生活学习。

    3.切实做好受灾家庭学生心理援助工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填写《金年会jinnianhuicom学生特殊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

    2.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13日前报送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善楼8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350049@qq.com。

    学校将竭诚守护受灾学子,始终与同学们风雨同舟,共渡难关。


    附件:1.金年会jinnianhuicom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金年会jinnianhuicom学生特殊困难补助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部)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金年会jinnianhuicom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025—2026学年)

    学生本人情况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所在年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前一学年获得过何种资助


    困难类型

    £学生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导致经济困难;

    £学生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而造成死亡;

    £学生父母发生突发性事故或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困难;

    £其他突发性、特殊性情况导致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人口

    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不超过200字):












    申请人签名:                          


       





    二级学院意见: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公章):        

       

    学校意见: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公章):        


       

    备注:1.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若申请的困难类型为“学生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而造成死亡”,由学生直系亲属填写申请表。



    附件2

    金年会jinnianhuicom学生特殊困难补助汇总表

    二级学院名称(公章):

    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序号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联系电话

    个人建设银行卡号

    开户行

    备注

    1









    2









    3









    4









    5













    一审:蒋伶伶二审:吕茜三审:江仿责任编辑:吕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