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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音乐学院声乐期末考试有序举行

  为检验本学期声乐课程教学成效,规范专业考核管理,夯实学生演唱专业功底,7月3日,音乐学专业2023级、2024级及2025级专升本声乐期末考试在弘善讲堂正式开考。本次考试经音乐学教研室研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由音乐学教研室统筹落实考务工作,组建专业评委团队全程执考,确保考核过程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本次考试分两个时段错峰开展:7月3日9:00-16:00为2024级与2025级专升本考生场次,当日17:00起启动 2023 级考生考核。考试评委组由全体声乐专业教师组成,设组长一名统筹评审工作,全面负责本次考试的评分与考核把关。为保障考试流程顺畅运转,教研室细化考务分工,明确各年级学生联系人所有伴奏资料按考试顺序统一整理排序后提交至教研室统一存档,实现考务全流程精细化、闭环式管理。

  考核内容与规范方面,本次考试要求考生独立完成一首中外声乐作品演唱,其中2023级明确演唱中国艺术歌曲;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分钟,考生填报曲目时需规范标注升降调等调式信息。伴奏支持现场钢琴伴奏与音频伴奏两种形式,均由考生自行准备,教研室针对不同演唱方向明确对应标准:美声演唱的钢琴伴奏需弹奏正谱,民族演唱可采用符合编配技法的钢琴即兴伴奏,流行演唱可自由选择伴奏形式;音频伴奏需保证音质清晰无杂音,不得包含主旋律、歌词提示及其他画外音,严守考核专业性。考场纪律方面,要求所有考生身着正装应试,提前 20 分钟到场候场,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因病或特殊原因无法参考者,需提前向辅导员及教研室负责老师履行报备手续,无故缺考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价体系,四大评分维度兼顾技术功底与艺术素养:仪表仪态与舞台表现占10%,发声方法与吐字功底占20%,作品完整度与音准节奏占30%,演唱语言规范、情感诠释与艺术表现力占40%。评分既聚焦演唱基本功的考察,也强调对作品文化内涵、风格特质的理解与呈现,引导学生在打磨专业技术的同时,深化艺术素养与文化理解能力。

  声乐课程是音乐学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本次期末考试既是对学期教学成果的集中检验,也是学生展示专业风采、查漏补缺的重要契机。教育与音乐学院始终坚持以考促教、以考促学,通过不断规范考核流程、完善多元评价体系,持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学生成长为功底扎实、素养全面的音乐专业人才。

一审:侯世尧、丁贺二审:黄丽娟三审:周杰责任编辑:黄丽娟